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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10-18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暂行)》、《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规定,为规范、有序做好鉴定结项工作,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3月、11月的20日之前,统一受理省重点课题的鉴定结项手续,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有关注意事项:

    一、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承担者完成项目研究后,按要求填写《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附件1)、《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2),并向项目申报单位科研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二、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

    三、课题承担者需提交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立项证书复印件;

    3、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报给项目申报单位科研部门);

    4、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注: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两份,请于111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B21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nxykyc@126.com

    四、发放证书:

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4月、12月,对提交的项目鉴定结项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于30日内发放签署意见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科研处

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