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文化、旅游、文物科研专家库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文旅教[2019]2号),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专家下载填写《专家信息采集表》(附件2),由各系部统一报送。请各系部将《专家信息采集表》与《专家信息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于9月2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
联系人:金超 电话:0537-3196050
二、专家条件
遴选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德才兼备,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3.在文化、旅游、文物及相关领域开展科研工作5年以上,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能客观、公平、公正完成相关咨询和评审等工作。
济宁学院科研处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