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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农业科技资金项目 (林业科技创新)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5-27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系列重要讲话指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贫攻坚等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林业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推动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促进科研创新成果集成创新和落地转化应用,着力提升林业科技支撑能力,更好发挥科技在现代林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请根据2019年度山东省农业科技资金项目(林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和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山东省境内注册的省级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和中央驻鲁单位,市、县级单位和其他具备相应条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可以作为协作单位参与项目实施或承担项目子课题。

(二)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要与每个协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任务目标、经费使用、产权归属等责任权利关系。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按照省科技计划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科学编制资金预算;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建有研发机构(组织),自筹经费一般不低于省财政补助经费额度;项目立项批复补助经费低于申请经费的不足部分,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或者协作单位补足,不降低项目考核指标要求。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建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有较强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优势、研发能力和研究基础,运行管理规范。鼓励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骨干科技人员加入项目团队。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应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整体申报,科学设计任务目标、课题设置、技术路线、进度安排等,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可下设最多5个课题,牵头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

(二)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省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三)优先支持在菏泽市、临沂市2个省定重点扶贫区域和20个重点扶贫县、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黄河三角洲等区域实施项目;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产业发展要求,对林业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具有良好支撑促进作用。

(四)项目内容要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无正当合理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核心内容已经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承担省农业科技计划项目逾期一年未验收的。

2、在省级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三、项目支持方式

(一)根据项目任务目标和经费预算等确定项目支持强度;根据项目执行进度情况,分年度拨付立项批复补助资金。

(二)鼓励基金、风投、金融等社会资本参与投入。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准备

1、申报材料由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构成。申报书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和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主要包括:附件目录、联合申报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等。

2、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按照申报书、附件目录、联合申报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以正式出版书籍样式装订成册。

(二)申报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于6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正本1份和副本4份)报送学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请有意申报者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告知。


科研处

2019526


 

  • 附件【申报指南.pdf】已下载
  • 附件【申报书.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