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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18年科研成果、申报2018年科研成果奖励、征集《济宁学院2018年科研工作年鉴》资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12-13浏览次数:

各单位:

现将统计2018年科研成果、申报2018年科研成果奖励、征集《济宁学院2018年科研工作年鉴》资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科研成果统计

(一)2018年科研成果统计表

表格请见附件1,请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科研秘书、分管领导签字)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

(二)科研管理系统信息录入有关事项

1.2018年的科研成果统计以济宁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准,请老师们在填报之前认真阅读《科研人员使用简明手册》(附件2)。

2.关于科研系统使用的几点说明

(1)对于科研项目、成果获奖、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著作、鉴定成果等),请第一完成人使用相应模块的录入功能录入,请注意将全部团队成员录入系统。

(2)论文若被SCI、EI等收录,请填写收引信息,并在备注中录入影响因子。

(3)外文撰写的论文,请将论文题目录入中文名称中(不必翻译成中文)。

(4)关于“备注”的填写要求,请见《科研人员使用简明手册》。

(5)成果获奖的成果形式请选择“其他成果A”。

(6)学术会议:请通过【学术交流】-【申请参加学术会议】来录入,每位参会人员均需录入。

(7)学术报告:通过【学术交流】-【提交校内学术报告】(或【校外学术报告】)来录入。

(8)著作:请录入系统后将封面、版权页及作者列表页复印件报送科研处,以便于审核和存档。

3.时间:2018年12月31日前,请个人将各类成果填报完毕。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对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的信息的审核工作。

4.2019年1月16日起,科研管理系统将暂时关闭,以便对填报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及整理,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有关成果予以奖励。截止到2019年1月15日没有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科研成果将不作为2018年度科研奖励的依据。

二、2018年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

根据《济宁学院科研奖励办法》(济院政字【2018】33号)(附件3)的规定,请各单位通知有关老师根据文件要求填写《2018年济宁学院科研奖励申请表》(附件4),并于2019年1月15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1.各单位审核汇总后的《济宁学院科研奖励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并经分管领导签字),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符合奖励条件的论文、著作、成果奖励证书、科研立项通知书、结项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有效复印件各一份。

3.请将汇总表和复印件装在档案袋中,在封面注明“**系2018年科研成果奖励材料”。

三、征集《济宁学院2018年科研工作年鉴》资料

年鉴应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一年来本单位科研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重要成就,并突出重点;要求数据准确,语句精炼,不使用模糊语句,符合写作规范。年鉴中的数据要与科研成果统计中的数据一致。

为了便于撰稿人的组稿,我们提供了科研工作年鉴模板,见附件5。请下载使用,并按照具体要求供稿。

供稿要求:稿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截稿时间:2019年1月15日前(纸质版报送科研处B218房间,电子版可直接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科研交流QQ群号:128399427。



科研处

201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