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济宁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请2018年度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
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书
(2)项目申请书
(3)中期汇报
(4)工作报告
(5)研究报告
(6)相关成果复印件
请将一份完整的材料按照结题报告书、项目申请书、中期汇报、工作报告、研究报告、相关成果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
注:结题报告书和中期汇报样表可到科研处主页“下载服务”栏目中下载。
材料报送时间: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结题材料、结题汇总表(附件中下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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