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相关老师:
依据《济宁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济院政字【2017】85号),结合我校科研项目实施进展实际情况,现对科研项目间接经费预算中列支的奖励性绩效支出进行发放。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放科研项目范围
1、2017年有间接经费到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
2、2017年度立项的、经费预算中有绩效支出的科技类项目。
二、发放对象
符合发放范围项目的资助计划书(任务合同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三、发放原则
1、绩效发放按间接费用到位时间和方式确定:项目预算中的间接费用按年度到位的,年度考核通过后对其中的绩效进行发放;项目预算中间接费用一次性拨付到位的,在项目立项后发放50%,验收结题通过后进行发放50%。
2、分配方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参加人员对项目实施所做出得实际贡献,按照间接经费中绩效支出的预算额度,统筹安排提出绩效支出发放方案(项目负责人在申请表中也可以只填写项目负责人信息)。
四、发放流程
1、科研处根据项目预算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发布可发放绩效的项目清单并下发通知;
2、各系部根据通知要求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根据发放对象要求和发放原则填写《济宁学院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纸质版签字后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
4、科研处、财务处按有关规定发放绩效支出,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领取人自行承担。
提交相关材料截止为2018年1月15日。
联 系 人:司崇殿
联系电话:3196050
附件:
1、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支出清单
2、2017年度省基金项目绩效支出清单
3、济宁学院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
科研处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