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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1-09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数量、立项层次与经费总量,切实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单位45岁(含)以下教授、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均要申请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8年有主持且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除外。

2.未按要求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教师,2018年凡属济宁学院限项推荐申报的各类项目,我校不予推荐;2018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申请青年科学基金,未按要求申请的教师,2018年凡属济宁学院推荐申报的各类项目,我校不予推荐。

3.请各单位做好基金申报组织、学术指导和形式审查工作,重点如下:

(1)2018年1月15日前,各单位上报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员名单和拟申请项目名称(见附件);

(2)2018年1月15日-3月5日,各单位组织召开内部标书质量研讨交流会不少于3次,邀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面对面指导不少于2次。同行专家论证会:由申请人简述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目标、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由同行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并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3)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类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二、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1月8日

科研处组织召开申请动员会

科研处、各单位

1月15日

各单位上报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员名单和拟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人、各单位

1月15日-3月5日

各单位组织召开内部标书质量研讨交流会不少于3次,邀请校外知名教授进行面对面指导不少于2次

各单位、申请人

1月28日-3月5日

学校放寒假期间修改申报书

各单位、申请人

3月6日

对部分形式审查有问题的申请书,反馈修改

科研处

3月7日-3月9日

科研处组织校外专家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科研处、申请人

3月10日-3月14日

申请人修改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

申请人

3月15日

学校统一盖章,所有上报材料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科研处

三、申报总体思路

1.确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数量,有量的积累才能有质的飞跃;

2.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切实提升标书质量,严把质量关;

3.新进博士融入科研团队,凝练特色方向,寻求新的增长点;

4.加强外联工作,提升学术知名度与影响力,提升基金中标率。

 

科研处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