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本课题每年集中组织鉴定结项2次,为3月和11月,其它时间不予受理。按照研究计划,2017年应结题的负责人,请于2017年10月20日前报送结项材料。
结项材料包括:
1、课题申报书;
2、立项证书复印件;
3、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报给项目申报单位科研部门);
4、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附件下载)。
注: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三份(省艺术科学协会、科研处、课题组各存档1份)。
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4月、11月,对提交的项目鉴定结项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于30日内发放签署意见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科研处
2017年9月12日